標簽: 哺乳動物 基因 DNA
在DNA提取過程中應盡量避免使DNA斷裂和降解的各種因素,以保證DNA的完整性,為后續的實驗打下基礎。一般真核細胞基因組DNA有107-9bp,可以從新鮮組織、培養細胞或低溫保存的組織細胞中提取,常是采用在EDTA以及SDS等試劑存在下用蛋白酶K消化細胞,隨后用酚抽提而實現的。
實驗方法
實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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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物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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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劑、試劑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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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BS 乙酸銨 乙醇 酚 氯仿 異戊醇 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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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、耗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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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心機 搖床 研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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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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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切下組織并立即剪成小塊,置于液氮中凍結。
2. 將200 mg~1 g 的組織用預冷的研缽和研杵研碎,或用錘子將其搗為細粉末,每100 mg 組織用1. 2 ml 消化緩沖液懸浮。
3. 500 g 離心細胞5 min,棄上請。貼壁生長細胞先用胰酶消化。
4. 細胞用1~10 ml 冰冷的PBS重懸,500 g 離心5 min,棄上清,重復1次。
5. 用1體積 的消化緩沖液重懸細胞。
6. 將樣品在蓋緊的管中于50℃搖蕩下溫育12~18 h。
7. 用等體積的酚/氯仿/異戊酵抽提樣品,1 700 g 離心10 min。
8. 如果樣品溶解得不好, 再加1體積不含蛋白酹K的消化緩沖液,并重復離心。
9 如果在界面上有一層厚的白色物質,重復有機抽提,將上層(水溶液)轉移至一個新管中。
10. 加入1/2體積7.5 ml 乙酸銨和2體積100%乙醉,1 700 g 離心2 min。
11. 用70%乙酵洗滌,晾干,沉淀用TE。
12. 緩沖液重新溶解,使終濃度在約1 mg/ml 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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